




其实俺也在想,这个确权,当事人不在,就完工了,这样怕是不好吧,就借助这个问题,咨询了一些相关方面的朋友,得到了这样的回答按照正常的确权方式,当事人要在场,实在不能在场的,比如说在外地打工的等原因,要签署书面委托书,不然不能生效,对于确权后的的结果,要按照有关规定张榜公布,要做到大家心里清楚,对于说的那种迷迷糊糊的就确权了,是对确权工作的不负责,这样的确权还有什么意义?不如办公室里的几个人,合计下,就把这个事给办了,胡闹
当前土地确权工作,一些地方,已经基本上接近尾声,相信很多人对于这样的工作,还是比较认可的,对于农村土地确权这个事,我们要密切关注,因为在以后的农村发展中,这次的确权关乎到你以后享受到的福利待遇,毕竟这些土地,是咱们农村唯一能拿的出去的东西了,倘若土地都没了,那就真的啥都没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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